药用植物园管理制度

2019年11月30日 08:47  点击:[]

 

 

一、园内所有植物由管理员统一安排种植、修剪、除虫、采收、疏伐,并把相关情况进行记录。

 

二、园内引种植物必须经过管理员审核和登记,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登记,不得随意在园内种植植物。

 

三、因科研教学等需要在园内苗圃进行实验材料种植,需提前向管理员申请,并制定种植计划,可自行管理也可由管理员代管。如到计划结束日期,植物材料仍未使用,管理员有权进行清理。

 

四、未经允许,任何人不得对园内植物进行采摘,挖掘及种子采收,否则,按破坏公共财物处理,并根据破坏程度进行赔偿。

 

五、因教学或社团活动需要在园内进行的,需提前向管理员申请。活动时要遵守园区纪律,不得随意破坏植物,不得大声喧哗吵闹,不得乱扔果皮垃圾,要保护好园内的生态环境。

 

六、植物园所用的除草剂,农药等危险化学物品,应专人专管,置于安全位置并上锁。领用时要进行登记,并注明使用去向,剩余的要及时退还或销毁。

 

七、植物园内部种植工具不外借,使用后须交还工具房进行登记。

 

八、寒暑假或公共假期期间植物园管理采取轮值制度,保证园区植物正常生长。

上一条:2015植树活动精彩瞬间 下一条:DIY药材盆景设计比赛活动策划书

关闭

园区简介   |   
地址: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德胜东路   电话:0757-22328763   ©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医药卫生学院-药用植物园版权所有